我国古代民间私人侦探活动和欧洲一样,大都具有非职业化特征,这种侦探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几乎涉及各个领域。
生产领域中的私人侦探活动据成书于西汉时期的《西京杂记》记载,织绫机是由当时河北省巨鹿县一位叫陈宝光的人的妻子总结发明的,工作效率很高,尤其是提花织绫技术和工艺几趋完美程度。
一个叫霍显的人遍访后得知消息,通过各种方法,最后将宝光妻聘请到自己家中织造。“机用120镊,60日成一匹,匹值万钱。”可见附加价值之高。霍显将其请到家中织造,主要是便于妻女们偷学她的技术,这种手法类似侦探活动,用现代术语叫“猎头”或“挖墙脚”。
唐代时我国商人到东南亚诸国经商,发现当地人民穿的衣服中有一种非常鲜艳美丽的绛红色,很想学到手。一些商人住下来探查究竟,发现该种染料是从一种叫苏枋的植物中,经过复杂的工艺提炼出来的。于是便将苏枋的种子带回国内经试种提炼获得了成功。利用石棉制成可耐高温的石棉布,也是唐时从南亚引入国内。商人开展私人侦探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赚钱,同时也带来了无可估量的社会效益。
发表日期:2011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