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,某商店发生了一起盗窃案,侦探经过分析认定它只有内盗和外盗两种可能性。如果通过调查证实它为内盗,那么显然就否定了它是外盗的可能性。这就是肯定否定式的选择法推理,其形式如下:某商店的盗窃案或者是内盗,或者是外盗,经调查证明是内盗;因此,该盗窃案不是外盗。
这种思维形式当然可以存在,但是它对破案并无实际意义。因为侦探这一步调查的目的就是要证实它究竟是内盗还是外盗,所以最后得出该盗窃案不是外盗的结论对破案工作没有什么帮助,只能是多此一举。
如果通过调查证明此案绝无外盗的可能性,从而得出它肯定是内盗的结论。这就是否定肯定式的选择法推理,其形式如下:某商店的盗窃案或者是内盗或者是外盗,经调查证明没有外盗的可能性,因此,该盗窃案一定是内盗。这一推理约结论显然对于破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
实际上,排除法推理是侦探破案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思维方法。侦探在进行调查时,首先要根据案件结果假设出多种可能性,然后逐一进行档次和剔除,直到剩下一种可能性为止。大侦探福尔摩斯曾对此做过精辟的论述:“把所有其他的可能性都否定掉,那么这最后一个可能性,不管它多么难以置信,就是不可辩驳的事实。”
发表日期:2015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