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吕氏春秋.疑似篇》里就有一种说法:「疑似之迹,不可不察。」要分清是与非,更要分清似是而非,透过表面的现象,去寻求探讨事物的本质,才能解决矛盾,这是认识人生的一种思想方法。推理侦探小说就是用生动的文学形式,通过人物的活动和曲折离奇的布局,形象化地教人善于「察疑」,这是有益智和启发作用的,因此看看侦探推理小说颇有好处。
推理小说有很长的历史,有人认为早期人类开始讲述故事时,就已经在讲推理故事了。
举一个古代推理故事的例子,《一千零一夜》(又称《天方夜谭》)有一个小故事,十分有趣,讲一个人观察沙漠路旁的足印,指出不久前有一个人带着一只跛了一只脚、瞎了一只眼、背着一皮囊蜜糖的骆驼经过,其他人不相信,进行打赌,追上去一看,果然不错,以为这人能未卜先知,那人的分析其实只是根据事实判断出来:足印有一个较轻,这说明其中那一只脚受了伤跛行;路上有蚂蚁,在吃漏出的蜂蜜;而路边只有一边的草被吃过,说明骆驼有一只眼瞎掉。这就是推理,推理是根据事实(伏线)来作出正确的判断。这是很原始的侦探术。
文学作家也写探案
现代推理小说的情节自然不像古代民间传说那样简单,由于社会的发展,科学的进步,推理侦探术也就复杂得多,必须使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推理,不能违反科学常理。故此,阅读推理小说变成一种锻炼思维能力的头脑运动。早前外国所作的调查显示,有35%的读者喜欢阅读推理小说,每年在所有出版的书籍中,推理小说大约占了四分之一。由于推理小说拥有如此广大的读者群,我们当然不应该忽视它,而应该对它进行研究。
推理小说在大多数文学评论家的眼中,被当作是一种消闲娱乐性质的作品,不属于严肃的文学。推理小说确实属于流行小说,并非纯文学。纵然这种文学品种的作品中,有些的确难登大雅之堂,低劣粗糙,是迎合市民低级趣味的消遣品;不过也有一些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学水平,远好于一般商业化的小说,在揭露社会问题上具有一定的深度。故此,对于推理小说,不应简单化地一刀切,统统加以否定,而应具体作品具体分析,辨别出高下的差异。
事实上,不少著名的严肃文学作家,都曾利用这种文学样式,写作过表现严肃主题的作品。比方狄更斯就写过侦探小说,毛姆(William Somerset Maugham, 1874-1965)写过间谍小说,格林(Henry Graham Greene, 1904-1991)更把推理、侦探、间谍都综合在一起,马克·吐温(Mark Twain, 1835-1910)也写过《汤姆·沙耶侦探案》(Tom Sawyer, Detective, 1896),连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福克纳(William Cuthbert Faulkner, 1897-1962),也曾尝试过在这种文学类型中大显身手。
作者:杜渐
发表日期:2021年2月26日